云开全站app登录@互联网广告从业者互联网广告合规提示来了
栏目:设计报价 发布时间:2023-12-26
 为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互联网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

  为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互联网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Kaiyun体育全站入口、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对须审查的互联网广告,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得剪辑、拼接、修改。已经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

  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

  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优秀广告。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真实身份、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广告档案并定期查验更新,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配备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核人员或者设立广告审核机构;广告主自行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应建立档案并及时更新;依法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互联网广告行业调查,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利用算法推荐等方式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应当将其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广告投放记录等记入广告档案。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不得在搜索政务服务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公众号等的结果中插入竞价排名广告。

  未经用户同意、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互联网广告,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或者互联网即时通讯信息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发布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应当核对下一级链接中与前端广告相关的广告内容。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广告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如遇见虚假违法广告,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